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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

发布日期:2015-05-13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

中共云顶集团官方入口委员会

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

暂行规定

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,有效实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,不断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,全力构建校园清新政治生态,根据中央和省、市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,制定《沧州师院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暂行规定。

一、报告内容。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:

(一)本人工资及各类奖金、津贴、补贴及从事讲学、写作、咨询、审稿、书画等劳务所得;

(二)本人婚姻变化情况;

(三)本人、配偶、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;

(四)本人、配偶、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、股票(包括股权激励)、期货、基金、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;

(五)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;

(六)本人因私出国(境)和在国(境)外活动的情况;

(七)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
二、报告范围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学校党政领导按要求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,经党委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。市管中层干部经云顶集团官方入口-中国有限分公司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。聘任制中层干部经学校行政主要领导审核后报云顶集团官方入口-中国有限分公司组织部。

三、如实填报个人事项。各级领导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于每年一月五日前按时报告,亲笔填写个人有关事项,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完整。

四、建立个人事项信息档案。学校组织人事部门通过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管理系统,将个人事项信息准确、完整录入数据库。信息录入前,要对报告表每一事项进行审核,逐项校对,确保内容规范,完整一致。

五、个人重大事项随时报告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领导干部本人婚姻变化情况于5日内向上级纪委报告;近亲属婚丧事宜安排一律实行事前事后向上级纪委“双报告”制度;其他个人重要事项要随时向上级纪委报告。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婚庆事宜事前要填写《领导干部婚丧事宜事前申报表》报学校纪委,丧葬事宜因来不及填写申报表的要即时报告拟办事项基本情况。婚丧事宜办结后10日内,要及时填报《领导干部婚丧事宜事后回告表》,详细报告操办情况,学校纪委-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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